谈 判 公 告
旺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谈判人,拟对旺苍县国华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通过谈判方式选择承包人,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旺苍县国华镇文化广场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国华镇河堤;
3、合同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4、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工期:建设工期均为30日历天;
6、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人民币49.4820万元。
二、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下同)资格:建筑专业三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6年10月28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5:30 在旺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谈判文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谈判文件资料费每份200.00元。
四、谈判申请文件递交
(1)谈判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月1 日 15:30,地点为旺苍县文化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申请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项目业主):旺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地 址:旺苍县兴旺大道
联 系 人: 邓开富
联 系 电 话:0839- 4204364
2016年10月 24 日(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