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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 “大美旺苍、幸福家园”风光摄影展的征稿启事
   发布日期:2017-08-25    点击:3378   

关于举办 大美旺苍、幸福家园风光

摄影展的征稿启事

 

一、活动目的

  为充分展现旺苍县近两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和建设成就, 深入宣传推介旺苍厚重的红色文化和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不断提高旺苍对外知名度和美誉度,旺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决定举办首届“大美旺苍、幸福家园”摄影展,用镜头记录旺苍的自然风光和美丽瞬间,生动诠释大美旺苍、文化旺苍、幸福家园的深刻内涵,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活动主题

大美旺苍   幸福家园

三、活动时间

1.征稿时间:发文起至2017年8月26日22时。

2. 展览时间:2017年8月底至9月初。

3. 同步在网上陈展。(小图片)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旺苍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旺苍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旺苍县摄影家协会

五、征稿对象

旺苍县摄影家协会会员及广大摄影爱好者。

六、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限于在旺苍县境内拍摄,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2017年期间。重点拍摄突出旺苍自然风光、历史遗迹、城乡建设、交通农业成就、大型文化活动等

每位投稿作者限30幅作品(包括航拍作品。不收组照,只接受网上投稿。(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35M,jpg最高格式压缩率不低于90%,窄边不低于2500像素)

   2.  每幅作品标题(文件名)必须按以下列格式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Jpg”统一填写,例如“红色旺苍-张三摄-139xxxxxxxx.jpg”。

   3、送展作品可以在原作的基础上作裁剪和曝光、对比度、反差、饱和度、适度修补等合理调整外,但不得作大幅度改变作品真实性的后期制作。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入选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

    4、参展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不限。

    5、参赛作品所涉及的第三方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送展作者负责。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6、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投稿者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该规则。

    7.凡参加此次摄影展者,均视为认同以上章程之规定。

七、奖项展出设置

    旺苍县文广新局将在旺苍县乡村文化艺术节(旺苍县十大文化名人,十大最美文化人颁奖仪式)期间在县电影院步行街以高规格陈展。同步在网上陈展。

展出作品:80幅  稿费:100元人民币/每幅

    在展出后将由旺苍县摄影家协会组织会员投票根据票数多少选出一等奖1幅,二等奖2幅,三等奖3幅,对选出的等次奖作品将分别另外给予800元、500、300元的奖励。(凡是县摄协会员均有投票资格,投票电子表册另外传送 )    以上获奖者均颁发证书

八、作品遴选

      由县文广新局会同广元市知名摄影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报送作品进行遴选。评选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终评结果将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九、颁奖暨作品展示

  评选活动结束后将组织出版《大美旺苍、幸福家园》画册;并给予网络公示展出。

十、投稿及联系方式:

1、参赛者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以下邮箱均可:

    8月26日12时

    旺苍县摄影家协会  高菠,联系电话13981272416,邮箱287901782@qq.com

2、摄影展办公室地址: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东河镇文化馆大楼

 

 

 

旺苍县“大美旺苍、幸福家园”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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